上海海事海商律师介绍两个无单放货案件中的费用催讨问题
因为是专门处理海事海商方面法律事务的,对海商法等相关法律非常熟悉,工作中也遇到过很多状况,所以上海海事海商律师都是对无单放货案件非常熟悉的。对于这类案件中会产生的费用催讨问题也比较了解,下面来为大家解答两个这方面的疑问:
1、没有或者客户不愿意签署代理协议货代的权益如何保障?QQ、微信、短信、邮件等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吗?
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上海海事海商律师告诉大家:托单、双方聊天记录、费用确认单、发票等均可以作为相应 依据,但需注意相关文件需固定客户身份信息以及与单据之间的 关联,针对事项以及关键时候提前做公证等保全证据,另外该部 分证据一般需与其他书证相关联共同使用。
2、客户不付款,不想影响双方关系起诉,但是又担心客户后续没有付款能力应该怎么办?
从上海海事海商律师的专业角度分析认为:在欠付款项初期起诉或者保全,往往可以达到收款比较好的效果。当然大部分企业会更倾向于协商等待,在客户尚有偿付能 力,且愿意出具付款承诺前提下,协商也不失为一种比较好的方 式。不过在此期间,建议货代企业随时跟进把控风险,有条件的 可以先行律师函或者通过协会沟通。